近日,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我校被自治区列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示范创建单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在国家机关和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公共机构中,以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绿色消费为重点,创建一批管理科学精细、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示范点,引领和带动全国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近年来,我校扎实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机构,加大校园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并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师生节能减排意识,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
据悉,全区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共有46个,创建工作完成后,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财政厅将组织复核和实地抽查,通过单位将授予“广西壮族自治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