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4年财务决算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学校2014年年终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金结算报销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转账结算报销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同时各部门的酬金发放系统录入工作也需在2014年12月19前完成。请各部门将尚未处理的业务支出在上述时间前到财务处报销,尚未结清的借款及时报账或归还。除特殊原因外,2014年12月25日以后的报销支出将列为2015年经费支出。
二、按照区财政厅和教育厅的要求,2014年12月15日以前,所有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必须支付完毕,12月15日以后项目未完成资金将由财政部门收回进行重新分配。考虑到这一情况,12月15日以后,财务处将不再接受所有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支付,并且以后年度学校对未完成项目不再给予资金支持。另外,从2015年起,区财政厅和教育厅将对我校当年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要求每年6月30日前预算执行进度必须达到45%,9月30日前达到70%,11月30日前达到90%,12月20日前达到95%。对执行进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将不办理预算追加,并按规定相应核减该单位下一年预算经费。请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学校也将对各项目负责部门进行相应考核。
财务处
201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