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师生来访、来电反映校园内有携带、饲养宠物(动物)的现象,存在着惊吓或咬伤师生、传染疾病等安全隐患。为切实维护校园内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学校是重要的公共场所,为不影响广大师生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秩序,避免惊吓、咬伤和传染疾病等安全事件发生,严禁任何人员在校园内携带或饲养宠物(动物)。
2.学校将严格规范校园生活秩序。自2016年10月8日起,学校将通过实地巡逻、录像监控等方式进行专项清查。如在校园内发现有携带或饲养宠物(动物)的现象,将对宠物(动物)进行强制收容并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处置,当事人若为学校师生,将交由所在部门单位或保卫处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3.全体师生要带头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认真做好自查、自处工作,如已在校园内携带或饲养宠物(动物),务必请在国庆期间妥善安置。
4.校内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公告的传达和落实工作,在本部门单位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此项工作。
5.为方便开展此项工作,学校设立了举报电话:0773-2289266,欢迎广大师生及时反映情况。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