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开展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满意度调查。现就配合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全校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方法
调查对象于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前,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或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 请各部门单位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师生广泛知晓和参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2. 调查过程务必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附件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7日
附件
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情况满意度调查(中国教育督导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方法:扫码上方二维码 → 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 选择“互动平台” → 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 选择所在省份“广西壮族自治区” → 根据自身身份选择相应问卷 → 填答问卷)